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42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西安安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 安松工程机械售后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松工程机械售后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安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
公示内容: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公示时间:2025.3.5-2025.4.1(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西安安松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