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487次
兴平市海联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玖龙台一期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兴平市海联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光·玖龙台一期项目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蓝光·玖龙台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兴平市海联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公示时间:2023.12.28-2024.1.25(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兴平市海联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