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884次
宝鸡恒丰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宝鸡恒丰源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宝鸡恒丰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宝鸡恒丰源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鸡恒丰源汽车零部件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宝鸡恒丰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公示时间:2023.11.22-2023.12.19(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宝鸡恒丰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